近期仍有小伙伴咨询关于邮寄物品进出境的相关规定,比如邮寄进出境有什么规定?什么物品不能邮寄?为什么征税?如何征税?邮寄印刷品有何规定?
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小编来为您答疑解惑。
邮包状态查询相关问题
B02001、进境邮包长时间显示“送交海关”是什么原因?
“送交海关”是邮局对进境邮件物流环节的一种习惯表述。所谓“送交海关”,并不是将邮件送到海关,实际上海关在邮局设有办事处,包裹还是存放在邮局的仓库里,只是这个仓库接受海关的监管。
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所有进境邮件都要在海关监管下验放,但有3种情况需要收件人办理海关手续:1、需要缴纳进口税的,2、超过限值限量的,3、邮运进出口的货物类邮政快件。
如果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会由邮政公司通过短信等形式与收件人联系,收件人按照通知提示要求办理手续即可。
B02002、包裹交税之后一直没有收到,应该联系哪里?
请联系包裹在境内的物流承运方查询。
B02003、邮局短信告知需要补充申报,应如何操作?
如果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会由邮政公司通过短信等形式与收件人联系,收件人按照通知提示要求办理手续即可。
B02004、办理进境邮包退运手续,谁负责运输,收费吗?
您的物流承运人负责将邮包退运出境,退运后具体状态请咨询承运人。
办理退运海关不收费,但是有些邮包可能收取退运路费,具体请咨询承运人。
B02030、国外邮递进来的邮包已经很长时间了,一直未收到是什么原因?
进境邮件处理涉及多个单位,有海关、邮政部门以及物流公司等,海关是其中一个环节。由于邮包的运输是由境内物流承运方负责,请先和境内物流承运方联系,查询您的邮包目前停留在哪里,如果是邮政承运的,您可以拨打邮政统一咨询热线11183查询邮包状态。如果确实是海关的原因,您可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为您核实。
B02031、进境包裹办理退运是否可以修改地址?
退运需联系您的物流承运方办理,是否可以修改地址请咨询物流承运方。
限值限量规定相关问题
B02005、邮寄个人物品出入境有什么规定?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同时废止。
提醒:请注意邮寄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为限,不能含有国家规定禁止出入境的物品。
B02006、邮件超出规定限值,如何办理通关手续?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海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您可以选择委托代理报关企业以货物方式报关或联系承运方办理退运。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附: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同时废止。
B02007、个人邮寄奶粉、化妆品、手表、衣服等入境的限值、限量有何规定?
《海关法》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B02008、个人邮寄烟、酒等入境有何规定?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B02009、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等出境价值有限制吗?
个人邮递物品需在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带和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号),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寄往港澳地区的,总值限人民币一百元;寄往国外的,限值人民币二百元。
提醒:不能邮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国家禁止出境的物品,如烈性毒药、毒品、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B02010、个人邮寄印刷品、音像制品数量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第240号令-附件25)规定:
一、载有下列内容之一的印刷品或音像制品,禁止进境: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攻击中国共产党,诋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6、宣扬邪教、迷信的;
7、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1、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禁止进境的;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载有下列内容之一的印刷品或音像制品,禁止出境:
1、有禁止进境的印刷品、音像制品所列内容的;
2、涉及国家秘密的;
3、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禁止出境的。
三、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1.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
2.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
3.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4.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对全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1、个人携带、邮寄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50册(份)的;
2、个人携带、邮寄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0盘的;
3、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
4、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
5、其他构成货物特征的。
超出上述(三)规定的数量,但是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不属于上述(四)规定情形的,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收规定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
根据海关有关规定,对个人邮寄进境的印刷品、音像制品的验放标准,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中的免税额和物品限值的限制,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第240号令-附件25)规定的免税、征税数量予以验放。但印刷品、音像制品有属于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的,海关将按规定予以收缴或者责令退回。
B02011、从境外邮寄纸尿裤入境有什么限制?
根据海关总署2021年43号公告有关明确: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B02032、海关对邮递进境的保健品有何规定?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禁止限制规定相关问题
B02012、海关规定禁止进出境的物品有哪些?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关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并以海关总署令第43号公布执行。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
一、禁止进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二、禁止出境物品
1、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2、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3、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
4、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农业部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以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公布,名录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1]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一) 活动物(犬、猫除外[2]),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二) (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
(三) 水生动物产品。干制,熟制,发酵后制成的食用酱汁类水生动物产品除外。
(四) 动物源性乳及乳制品。包括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奶油、黄油、奶酪、炼乳等乳制品。
(五) 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六) 燕窝。经商业无菌处理的罐头装燕窝除外。
(七) 油脂类,皮张、原毛类,蹄(爪)、骨、角类及其制品。经加工处理且无血污、肌肉和脂肪等的蛋壳类、蹄(爪)骨角类、贝壳类、甲壳类等工艺品除外。
(八) 动物源性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九) 新鲜水果、蔬菜。
(十) 鲜切花。
(十一) 烟叶。
(十二) 种子、种苗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植物产品及材料。三、其他类。
(十三) 菌种、毒种、寄生虫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兽用生物制品,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及其他高风险生物因子。
(十四) 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十五) 土壤及有机栽培介质。
(十六) 转基因生物材料。
(十七) 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注:1、通过携带或邮寄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此名录的跟制。
2、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犬、猫等宠物,每人仅限携带或分离托运一只。具体检疫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B02013、海关规定限制进出境的物品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
一、限制进境物品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5、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二、限制出境物品
1、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2、国家货币;
3、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4、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5、贵重中药材;
6、一般文物;
7、海关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
B02014、邮寄肉类、燕窝等食品进境可以吗?
根据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个人禁止携带或邮寄燕窝(经商业无菌处理的罐头装燕窝除外)进境。禁止携带或邮寄(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进境。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1]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一) 活动物(犬、猫除外[2]),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二) (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
(三) 水生动物产品。干制,熟制,发酵后制成的食用酱汁类水生动物产品除外。
(四) 动物源性乳及乳制品。包括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奶油、黄油、奶酪、炼乳等乳制品。
(五) 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六) 燕窝。经商业无菌处理的罐头装燕窝除外。
(七) 油脂类,皮张、原毛类,蹄(爪)、骨、角类及其制品。经加工处理且无血污、肌肉和脂肪等的蛋壳类、蹄(爪)骨角类、贝壳类、甲壳类等工艺品除外。
(八) 动物源性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九) 新鲜水果、蔬菜。
(十) 鲜切花。
(十一) 烟叶。
(十二) 种子、种苗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植物产品及材料。三、其他类。
(十三) 菌种、毒种、寄生虫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兽用生物制品,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及其他高风险生物因子。
(十四) 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十五) 土壤及有机栽培介质。
(十六) 转基因生物材料。
(十七) 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注:1、通过携带或邮寄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此名录的跟制。
2、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犬、猫等宠物,每人仅限携带或分离托运一只。具体检疫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B0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运和个人邮寄文物出口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运和个人邮寄文物出口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旅客携带、托运和个人邮寄文物(含已故现代著名书画家的作品)出口,必须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钤盖的鉴定标志及文物外销发货票,或文化部指定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许可出口证明查验放行。
第三条 携运,邮寄文物出口,不向海关申报的,不论是否藏匿,均属走私行为。海关根据有关法规处理。
第四条 已向海关申报,但不能交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文物许可出口证明和钤盖的鉴定标志或文物外销发货票的,不准出口,应予退运。限3个月内(来往港澳地区的旅客限1个月内)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领回;过期不领,海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本规定自1985年2月15日起实行。
B02016、什么是管制刀具?海关对携带或邮寄进境的管制刀具如何处理?
根据海关总署2013年46号公告,管制刀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物品是否属管制刀具,应由公安部门鉴定。凡符合公安部印发《管制刀具认定标准》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进境时海关应予以扣留,并移交地方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B02017、海关允许个人携带、邮寄宗教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入境吗?
个人携带、邮寄进境的宗教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准予进境。
超出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进境或者以其他方式进口的宗教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海关凭国家宗教事务局、其委托的省级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予以征税验放。无相关证明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散发性宗教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禁止进境。散发性宗教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是指运输、携带、邮寄进境,不属于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并且具有明显传播特征,违反国家宗教事务法规及有关政策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第240号令-附件25)
B02033、肉粽子可以携带或邮寄进境吗?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联合签发)》(农业部联合公告〔2021〕470 号)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禁止携带或寄递进境。
B02034、是否可以邮寄人民币、外币、身份证件等入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查检邮件中夹带外币或外币票据暂行处理办法》规定,“不得在邮件中夹带国家货币出入境。不得擅自运输国家货币出入境”,“由国外寄至国内邮件中,如夹带外币或外币票据,一经发现,可由各该邮局暂时代为保管,俟与收件人联系后,持向中国银行换取外汇存单或按牌价兑换人民币,予以发还。”,人民币不可以邮寄入境,外币邮寄进境应按上述流程处置,身份证件可以入境。
B02035、是否可以邮寄市面上不流通的外币出境?
根据《查检邮件中夹带外币或外币票据暂行处理办法》(1950年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邮电部发布)规定,“在本国境内互寄或寄往国外之邮件中,如夹带外币票据一经查获,应由主管检查机关视其情节轻重,报由司法机关令其存兑,处以罚金或予以没收。本办法所称外币指一切外国币券,所称外币票据系指各种以外币支付之汇票、支票、旅行支票、期票及其他付款凭证等。”
B02036、个人收藏的邮票出境的问题。
根据《文物出境审核标准》,1911年以前的邮票和邮品禁止出境;1949年以前的珍贵邮票、实寄封、明信片、邮筒等禁止出境。邮票及未发行邮票的设计原图、印样等、邮票印版一律禁止出境。因此,若旅客携带个人收藏的邮票出境,应主动向海关申报。经海关验核,对不属于禁止出境的邮票,且每种数量合理的,海关予以放行。
B02037、象牙及其制品能否携带或邮寄入境?
象牙及其制品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的保护物种,根据公约以及我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合法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口证明书的情形外,通过货运、邮递、快件和旅客携带等方式进口濒危象牙制品的行为均属违法。
税率咨询相关问题
B02018、个人邮寄奶粉、手表、衣服、烟、酒等入境的税率是多少?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奶粉税率为13%,衣服税率为20%,烟、酒税率为50%,手表:完税价格在1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高档手表税率为50%,完税价格在1万元人民币以下手表的税率为20%。
征税及完税价格审定相关问题
B02019、个人邮寄进境的物品为什么征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提醒您注意:此处“应征进口税税额”50元不是指物品的价值,而是经过计算后应该缴纳的税款。
B02020、邮寄进境的物品如何征税?
邮寄物品的税率及完税价格表请参考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附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计算方法:应征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
B02021、海关如何审定邮包内物品的价值?
进境物品完税价格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一、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
2、《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
3、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二、边疆地区民族特需商品的完税价格按照海关总署另行审定的完税价格表执行。
注:简单理解,就是绝大部分物品都已经在2019年 63号公告上列明了种类、价格和税率,按照附件表格去计算就可以。附件表格中没有的,以及实际购买价格高于《完税价格表》上价格2倍或低于1/2的,提供购物发票有助于海关确定完税价格。
B02022、什么是完税价格?个人邮寄物品的完税价格是如何审定的?
完税价格,是指海关在计征关税时使用的计税价格。
进境物品完税价格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一、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
2、《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
3、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二、边疆地区民族特需商品的完税价格按照海关总署另行审定的完税价格表执行。
法律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及2012年第15号。
B02023、入境邮包,发现海关核定的完税价格不合理,如何申请税款复核、或复议?
如果您收到邮局的通知让您交税,而您认为海关征收的税款不合理,您可以首先联系这个邮包入境的现场海关(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说明您的情况,按海关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如真实的购买发票等),由现场海关来进行核查,并解答您的疑问。
如果您对现场的处置结果仍有异议的,根据《海关法》规定,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对于纳税争议,行政相对人要先向海关提出复议后才能诉讼。
B02038、请问邮寄400支香烟入境是免税的吗?
不是。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B02039、我之前在境外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入境时已缴税,现在坏了要邮寄出境维修,维修后再邮寄入境时还要征税吗?
因维修原因寄至国外的,请保留原始购机发票、保修卡、寄出时的包裹或快件面单等单据,以便重新寄进时海关凭之办理相关手续。针对需出境修理的个人自用非贸易物品,请向海关快件或邮递物品业务窗口办理申报手续,并留存相应申报单证,以便现场海关审核。能否予以免税放行,须由现场海关根据实际情形审核确定。
B02040、个人邮寄支票入境是否需要缴税?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2003〕102号)第十八条规定:“出入境人员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外币支付凭证以及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有价证券出入境,海关暂不予管理”。因此,参照上述文件精神,邮寄进境支票,海关不予管理,也不予征税。
【分离运输/分运行李】相关问题
B02024、什么是“分离运输/分运行李”?
“分离运输/分运行李”指旅客在其进境后或出境前的规定期限内以托运方式运进或运出的本人行李物品。
B02025、分离运输方式运进或运出行李物品应注意什么?
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自旅客进境之日起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下同)运进。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时,连同已经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计算。以分离运输方式运出的行李物品,应由物品所有人凭有效的出境证件在出境前办妥海关手续。依据: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的通知(海关总署令第9号,总署令第235号附件1修改)。
但受疫情影响,已进境人员办理进境分运行李手续,不受现行规定“自旅客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运进”的时间限制。用户具体是否属于该情形,由入境地海关审核确定,以现场海关答复为准。
留学人员购车相关问题
B02041、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是否可以去4S店购买免税国产汽车?
不能。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只能到汽车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设在备案海关所在地的销售门市部)购买免税国产汽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购买免税国产汽车管理办法》
其他咨询问题
B02026、收到的邮包有破损的情况,是否为海关查验造成?
据了解,目前快递受损分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如果邮包内发现“邮件破损记录单”,记录单上写清楚了该邮件的收件地址、内件物品、破损情况,以及有邮局现场人员的确认签名,那就说明该邮包在入境时已发现内件有损坏。遇此情况,请联系国外承运人进行沟通索赔。
二、如果邮包内没有“邮件破损记录单”,却发现了“海关查验告知单“和“海关查验重封胶带”,那么就说明这个邮包在境内被邮局打开和封好时还是完好的,因为如果内件物品有损坏,邮局作为开拆人,必然是看到的,就必须当场开具“邮件破损记录单”。因此可以确定,这个邮包是在海关检查完毕后,承运方在国内的二次运输途中造成损坏的。此种情况可向邮政部门反映。
三、如果邮包上未发现“海关查验重封胶带”,邮包内也未发现“海关查验告知单”,那就说明这个邮件未经海关开拆查验就送到收件人的手中,此种情况可向邮政部门反映。
四、如果是海关在查验进出境物品时,损坏被查验物品的,海关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B02027、邮包冒用“海关”名义诈骗问题。
一、海关不会要求通过向个人帐户(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的方式收取任何费用;
二、个人或者冒用海关宣称收取好处费、关系费、打点费、保证金、处罚金等就能从海关取得无法正常通关物品,恢复人身自由等的往往都是诈骗;
三、不要被骗子口中的金钱、金条等贵重物品迷惑,谨慎交友,增强防范意识;
四、碰到此类不确定的情况,及时拨打海关12360热线核实,如确属诈骗,建议立即报警处理。
可以在“12360海关热线”的微信公众号中搜索查看有关防诈骗案例分析等相关知识普及文章。
B02028、个人进境快件是否需要提供身份证影印件?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规定,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报关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申报单》、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B02042、收到的国际邮包,里面东西都被打开了,还少了很多,和海关查验有关系吗?
海关负责邮包的查验及监管工作,如果邮包需开箱查验,应由承运人的工作人员在场进行开拆及重封,海关会在箱内放置查验告知单,且海关各查验现场均有监控录像,可供公安部门取证。建议先与物流承运方联系核实。如果包裹内有物品丢失,建议您及时报警。
相关规定
B02029、个人邮寄物品所涉及的相关规定文件有哪些?
一、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关于修订《中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0号附件6;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0号-附件25);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值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43号;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带、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号);
七、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等。